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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已在网上公布

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2013-06-14

为了方便考生尽早了解在鄂招生院校及计划情况,省招办于6月9日在湖北招生信息网“招生计划栏”公布了2013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同时提醒考生《湖北招生考试》正在编制印刷,考生填报志愿以《湖北招生考试》(5、6、7、8期)杂志公布的招生计划、院校代号和专业代号为依据,院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各专业录取具体要求见各招生院校2013年招生章程,招生计划中不予公布,招生章程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hsi.com.cn)和院校网站查阅,也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学校咨询。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一定要了解所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避免填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院校和专业。

  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计划中,标注在专业名称前的符号说明如下:

  1.艺术类计划

  (1)专业名称前标记“●”号的,为高校在湖北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基础上单独组织了校考、给考生发放了本校专业合格证的美术类专业。

  (2)专业名称前标记“◎”号的,为使用湖北省统考或联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

  (3)专业名称前同时标记了“●◎”号的,为使用湖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的美术类专业。

  (4)专业名称前没有作任何标记的,有两种情况:一是我省没有组织联考,由院校单独组织专业测试、给考生发了本校专业合格证的专业;二是我省没有组织联考,院校也没有组织专业测试,但认可其他院校同层次、同专业合格证,考生持有招生院校认可的其他院校的专业合格证即可报考。这些专业名称后注明“使用**学校本科同专业名称合格证”。

  2.提前批本科文理类计划

  (1)专业名称前标注“★”的为军事院校的专业,在备注栏注明“国防生”的为招收国防生的专业。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计划中专业前面标注“*”的为指挥类专业,未标注的为非指挥类专业。

  (2)专业名称前标注“◆”的为公安、警察院校的专业或地方院校招收的公安类专业。

  (3)专业名称前标注“▲”的为司法类专业。

  (4)专业后面注明“女生”的,表明只招女生;专业后面未注明的,表明只招男生。

  3.提前批文理类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四批高职高职(一)计划

  (1)专业名称前面标注“■”的为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2)专业名称前面标注“☆”的为省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苹�

  4.招收中职生、技能高考本专科计划

  专业名称前标注“①”的招收机械类考生,标注“②”的招收电子类考生,标注“③”的招收计算机类考生,标注“④”的招收护理专业考生,标注“⑤”的招收会计专业考生,标注“⑥”的招收建筑类考生。

  湖北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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