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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省高考报名资格新规定

资讯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23

福建省高考报名资格新规定

       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福建省,报考2019年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其户籍迁入福建省须满2年(时间截至普通高考当年71日,下同),须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 籍且有2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报考2020年及以后福建省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其户籍迁入须满3,须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持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生,可以报考2019年及以后普通高考;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生,报考2019年及以后福建省普通高考,其户籍迁入福建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同等学力人员,报考2019年及以后福建省普通高考,其户籍迁入福建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福建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其中,报名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的,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两年在福建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报名参加2020年及以后福建省普通高考的,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福建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福建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报名后至201971日前,将户籍迁出福建省或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转出福建省的,视为自行放弃我省普通高考的考试和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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