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专升本”免试生拟招生计划2026年“专升本”免试生招生章程2026年高职分类考试拟招生计划2026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重庆城市科技学院2026年运动训练招生简...关于2025级普通本科新生网上自助选择床...

2026年“专升本”免试生拟招生计划(点击查看超清大图)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
2026年“专升本”免试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2026年“专升本” 免试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26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渝教学函〔2026〕2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渝教学函〔2026〕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技能竞赛免试生“专升本”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城市科技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5057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光彩大道368号(邮编:402167)、重庆市巴南区燕尾山路898号(邮编:401320)
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 学校概况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是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2005年,其前身是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由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重庆大学举办),2020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重庆城市科技学院,2024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学校现有永川和巴南两个校区。永川区校址原为始建于1968年的四机部(电子工业部)1424所,我国第一块大规模集成电路诞生于此;巴南校区位于巴南高职城。校园依山傍水,花繁树茂,环境秀美,荣获重庆市园林式单位称号,是读书学习的理想场所。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完备,图书馆文献资源丰富可满足全校学生学习的需要;教学楼所有教室都配有成套多媒体设备和部分智慧教室设备;学校建有重庆市智能运载机器人关键技术高校工程研究中心、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产教融合虚实一体化实践教学平台、智慧建造与城市更新产教融合特色优势专业群、新 E代数字智能信息技术产业学院等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并围绕办学定位,构建了智能制造、智能建造、人工智能等6大体系化特色实验室群,以及190余个专业实验室。这些高水平的科研与教学平台,为应用型人才培养提供了坚实的硬件支撑与实践条件。学校明德书院设立菁英实验班,专为有志海外深造的学子构建"三维赋能"培养体系。该实验班依托校内外名师智库,通过学术导师个性化规划、跨文化项目实战演练、多语种学习中心精准支持三大模块,形成"语言赋能-全球胜任力培养-学术竞争力提升"的完整链条。在校内最优师资教学团队指导下,实验班学子升学目标达成率显著提升,实现"国内本科+海外硕士"的国际化人才成长双通道。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资格条件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1.退役大学生士兵
(1)市内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从重庆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6年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市内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从重庆应征入伍,于2025年退役且未参加2025年专升本免试招生的,或2026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2.技能竞赛免试生
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获得以下赛项相应等次奖励的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技能竞赛免试生招生选拔。
(1)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铜奖及以上奖项(金奖、银奖可作为团队成员,铜奖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铜奖及以上奖项(金奖、银奖可作为团队成员,铜奖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2)获世界技能大赛、“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获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及以上,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参加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重庆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市级一等奖或金奖奖项。
(3)获得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铜奖及以上奖项,获得重庆市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市级决赛银奖及以上奖项。
技能竞赛免试生,按照赛项及获奖情况分为以下四个等次:
(1)国家级竞赛一等奖
包含: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金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金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金奖。
(2)国家级竞赛二等奖
包含: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银奖、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二等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银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银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银奖。
(3)国家级竞赛三等奖
包含: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铜奖(项目负责人)、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铜奖(项目负责人)、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铜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铜奖。
(4)市级竞赛奖
包含: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重庆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金奖、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市级决赛银奖及以上。
第十二条 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或者服役期间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已被学校或者部队正式书面解除。
2.学习成绩好,能顺利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自愿申请。
第四章 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计划及对应关系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学校招生网(https://zsc.cqcst.edu.cn/)查阅。
2.学校预留计划20名用于补录专升本报名结束后技能竞赛获奖学生。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学校招生网(https://zsc.cqcst.edu.cn/)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 志愿填报
第十五条 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按市教育考试院相关通知执行。
专升本教育是以专科阶段学习为基础开展的本科阶段教育,学生应具备与拟报考本科专业相街接的前置专业基础。2026年因本科专业与专科专业对应关系有所放宽,部分符合报考条件的专科专业与本科专业培养要求之间可能存在一定差距。请考生报考前全面了解拟报考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学习要求和毕业条件,充分评估本人知识结构和学习基础,审慎填报志愿。因专业街接度不足导致的学习困难、学业压力和毕业风险,考生应充分知悉并理性报考。各专业介绍详见学校官网(https://www.cqcst.edu.cn/)。
第六章 考查和录取办法
第十六条 符合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技能竞赛免试生,免于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如填报学校某专业考生数低于招生计划数,则填报考生全部免试录取;填报考生数高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并综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和表现、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综合考查时间及注意事项将提前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
第十七条 综合考查方式:学校组织考查专家组采取线上面试方式来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查。每位考生面试时间10分钟左右,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第十八条 综合考查内容: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进行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品德修养、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推理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素养。
第十九条 综合考查总分为100分。
1.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军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在综合考查成绩基础上附加20分,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的附加5分。
2.技能竞赛免试生,获得国家级竞赛一等奖,在综合考查成绩基础上附加8分/项,获国家级竞赛二等奖附加5分/项,获国家级竞赛三等奖附加3分/项。
第二十条 公示与备案
学校将在面试结束后2天内公示拟录取结果,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拟报专业、综合考查成绩、录取结果、学校纪委举报电话等。录取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二十一条 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各招生专业计划,按照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成绩遵循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依次录取。
2.考生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成绩相同时,在校期间平均成绩高者优先。
第七章 学生管理
第二十二条 报到注册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退役证件(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获奖材料(技能竞赛免试生需提供)和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到录取高校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未按时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者或未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学生管理
“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升入大三学习。除不能转学转专业外,日常管理、毕业待遇等与学校相同年级、专业的学生相同。
第二十四条 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三月内,学校将组织进行信息核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身体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重要声明: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3-62336666 65112861/3/4
纪检监察电话:023-49481068
学校网址:http://www.cqcs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c.cqcst.edu.cn/
电子邮件:zsc@cqcst.edu.cn
第二十七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城市科技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2026年高职分类考试拟招生计划(点击查看高清大图)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
2026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重庆城市科技学院,是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管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在渝招生代码为:5057。学校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光彩大道368号,拥有巴南(重庆市巴南区燕尾山路898号)等校区。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6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拟定招生政策、招生章程、各类招生简章及相关实施方案,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相关事项。
第六条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招生处作为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受理关于招生工作中的具体投诉建议。重庆城市科技学院纪检监察小组依据有关规定参与和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负责受理招生过程中涉嫌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
第七条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招生处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燕尾山路898号,邮编:401320,招生网址:https://zsc.cqcst.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3-62336666 65112861/3/4,招生咨询邮箱:zsc@cqcst.edu.cn。重庆城市科技学院纪检监察小组通讯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光彩大道368号,邮编:402167,联系电话:023-49481068。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办学条件、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状况等情况,科学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后,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在学校招生网(https://zsc.cqcst.edu.cn)或《2026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
第九条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入学后,学习统一的基础课程后再根据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专业类所含专业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批为准。
第四章 报名及考试
第十条 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十一条 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
第十二条 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考试成绩(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工作坚持“学校负责、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学校2026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分数线按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各类型、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遵循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加分照顾政策(含免试)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报考学校招生专业的各类考生均需填报志愿。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学校参加重庆市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八条 学校各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按英语或日语安排。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息。学校将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https://zsc.cqcst.edu.cn)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六章 入学
第二十一条 考生参加2026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并被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6年统一高考。
第二十二条 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学校报到入学,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2026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城市科技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七章 收费与资助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
1.学费:按15000—18000元/年•人收取。
2.住宿费:六人间3500元和4000元/年•人,以上房间配套以最终公示为准。
3.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为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具体请在学校招生网(https://zsc.cqcst.edu.cn)或《2026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
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 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并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可向学校申请办理。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学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城市科技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
2026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5〕171号精神,为培养体育运动高级专门人才,提高学校体育教育和活动水平,学校2026年面向全国开展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概况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是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始建于2005年,前身是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20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重庆城市科技学院,2024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体育与大健康学院以数智体育与智慧健康为双核驱动,聚焦智能运动分析、数字健康管理、AI运动处方等方向,开设运动大数据分析、智能康复工程等创新课程。学院依托数字体育教学系统等平台,打造产学研实践基地,构建体医工管多学科交叉培养体系,赋能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训练、运动康复、健康服务与管理、体能训练、应用心理学6个本科专业,培养兼具数据思维与技术应用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服务健康中国战略与体育产业数字化转型,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800余人。学院教师队伍结构合理、综合素质高、教学经验丰富,现有专任教师160余人,其中教授21人、副教授59人,博士11人,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中国学生体育联合会理事1人,重庆市学生体育联合会主席1人、副主席兼法人1人、副主席2人,国际级、国家级裁判10人,亚足联B级、C级教练员各1人。
二、专业介绍
1.培养层次:本科
2.学习形式:全日制
3.标准学制:4年
4.修业年限:3-6年
5.培养目标:学校运动训练专业开设于2024年,在校生370余名。专业立足重庆,面向西南,辐射全国,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依托学校人工智能学科、健康管理学科、运动康复学科等综合性大学的优势,以质量建设为核心,以体育竞赛为亮点,坚持小规模、重特色、高质量的发展道路。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创新意识,具备良好的运动训练专业素养和技能,胜任运动训练实践、管理和科学研究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6.主要课程:体育概论、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竞赛学、运动心理学、体育社会学、教育学、体育科学研究方法、运动损伤与预防、运动训练学、运动选材学、运动技能学习与控制、运动生物力学、体能训练理论与方法、专项运动理论与实践等。
7.就读校区:永川校区(重庆市永川区光彩大道368号)。
三、招生项目及计划
1.招生计划150人。
2.招生项目及分项目招生计划:

3.新生入校后,如招生专项不满足开班条件,将根据学校专项班开设情况进行分流,根据学生个人申请,经学校专业测试后调整至其他专项班。
4.棒球项目主要招收现役运动员,请报名考生于3月10日18:00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zsc@cqcst.edu.cn。
四、收费标准
1.学费(不含教材费等):15000元/年。
2.住宿费:六人间3500元/年·人和4000元/年·人;四人间(仅实验班学生可自愿申请入住)6000元/年·人和6800元/年·人,以上房间配套以最终公示为准。
3.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为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五、录取规则
1.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项目之间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进行横向比较。
3.在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进行综合分计算(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按分项项目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体育专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计划调整规则,按各招生项目公布的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结束若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均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项目,可根据学校运动队建设发展情况,调整至其他招生项目。
5.学校对拟录取考生,于当年5月下旬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6.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7.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六、新生入学与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等工作。凡经复查发现资格造假或考试作弊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
2.对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其他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七、毕业与就业
1.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城市科技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城市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学校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指导学生就业。
八、信息公开
1.学校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公示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和录取结果,有关信息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学校网站及相关省级考试机构网站公示。
2.学校招生网(https://zsc.cqcst.edu.cn/)是学校的官方网站,普通本科招生的相关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向社会公布或公示,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应手续或从非官方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其他
1.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2.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体育总局、教育部、各省级招办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3.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十、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光彩大道368号(永川校区)、重庆市巴南区燕尾山路898号(巴南校区)
2.纪检监察电话:023-49481068
3.招生网址:https://zsc.cqcst.edu.cn/
4.招生电话:023-62336666 65112861/3/4